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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办公厅主任王松苗解读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作者:     来源: 新华网    发布时间: 2019-3-13 9:37:10
 

  新华网北京3月12日电(记者于子茹)12日,最高检办公厅主任兼新闻办公室主任、新闻发言人王松苗接受专访,解读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的亮点和热点内容。

  报告11处数据下降并不意味着检察监督力度减弱

  “数据翔实是今年报告的一个显著特点。”王松苗介绍,今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使用数据185个,比去年上升了38%。

  据悉,在这些数据中,除公益诉讼检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是检察机关全新工作,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带来办案体制变化等有关数据无法进行比较外,其他数据全部与去年进行了同比,并且无论升降,都如实反映。

  “全文共出现11处下降数字。”王松苗说,这些数据下降并不意味着检察监督力度的减弱。随着法治建设的全面加强,执法工作的日趋规范严格,有些方面的案件下降,有些方面的案件上升,都是正常的。

  王松苗介绍,这些下降的数字,有的是因为犯罪态势发生变化,比如起诉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同比分别下降5.9%、6.9%;有的是因为有关方面采取综合整治措施取得成效,比如起诉涉医犯罪同比下降29%。有的是因为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大审查把关力度,当严则严、当宽则宽,比如去年受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小幅上升,但由于不捕、不起诉增加,实际批捕、提起公诉同比分别下降2.3%和0.8%。

  监检衔接配合顺畅,互相制约行之有效

  去年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全面推开后的第一年。经过一年的时间,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的工作衔接如何?“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监检衔接配合顺畅,互相制约行之有效’。”王松苗告诉记者。

  “最高检会同国家监察委员会制定了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衔接办法、证据收集审查基本要求,确立严格的办案规范。对一些重大、疑难的职务犯罪案件,检察机关提前介入调查,围绕证据‘充分、确凿、合法’提出建议。”王松苗说,去年检察机关受理各级监察委员会移送职务犯罪16092人,审查后已起诉9802人。

  “监察法规定的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得到落实。”王松苗告诉记者,各级监察委员会移送的案件,检察机关不起诉250人,退回补充调查1869人次,不起诉率、退查率同比均有下降。

  “去年10月,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对司法工作人员部分职务犯罪的侦查权,共涉及14个罪名。”王松苗补充介绍,为此,最高检专门发布《关于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部分职务犯罪案件及相关程序的意见》,对各级检察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严格规范办案提出明确要求。

  据介绍,去年11月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已经立案侦查71人。

  公益诉讼检察的制度优势充分显现

  2017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正式建立公益诉讼检察制度。

  王松苗说,公益诉讼是检察机关的一项新职能。一年来,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民事公益诉讼4393件、行政公益诉讼10.9万件。到去年11月底,100%的县级检察院办理了公益诉讼案件,实现全覆盖。

  “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中,检察机关坚持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履职最佳状态。”王松苗表示,对因种种原因导致诉前检察建议不能落实的,检察机关依法提起诉讼,将提起诉讼做成最佳法治课堂。

  据介绍,去年,检察机关共提起公益诉讼3228件,法院已判决1526件,支持检察机关起诉意见1525件。

  一年来,公益诉讼检察的制度优势充分显现。

  王松苗告诉记者,检察机关通过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督促治理被污染损毁的耕地、湿地、林地、草原211万亩,督促清理固体废物、生活垃圾2000万吨;督促查处、回收假冒伪劣食品40万公斤,督促查处、回收假药和走私药品9606公斤;督促追收国有财产257亿元;追偿修复生态、治理环境费用30亿元。

  检察机关对涉黑涉恶犯罪从严从快批捕起诉

  王松苗说,在扫黑除恶这项工作中,检察机关对群众深恶痛绝的涉黑涉恶犯罪从严从快批捕起诉。去年,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黑犯罪嫌疑人11183人、起诉10361人,批准逮捕涉恶犯罪嫌疑人62202人、起诉50827人。

  “我们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努力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优质高效、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王松苗举例,侦查机关以涉黑涉恶移送审查起诉,检察机关不认定9154件;未以涉黑涉恶移送,依法认定2117件。

  王松苗还表示,有“黑”往往就有“伞”,扫黑首先要除“伞”。“严肃追查‘保护伞’也是检察机关一直在做的。”据悉,去年检察机关共起诉黑恶势力犯罪背后的“保护伞”350人。可以说,检察环节一直在最大限度地避免扫黑扩大化、办案下指标问题。

  正当防卫是法律鼓励和保护的合法行为

  王松苗说,长期以来,受执法理念和执法环境等因素影响,各地对正当防卫尺度把握不够统一,立法设计的初衷在司法实践中并未得到充分实现,刑法第20条大部分时间处于“沉睡”状态。

  “赵宇案,检察机关纠正‘相对不起诉’,作出‘绝对不起诉’处理。一个‘不起诉’替代另一个‘不起诉’,向公众传递了‘见义勇为不是犯罪’的明确信号。”王松苗告诉记者。

  在谈及河北涞源反杀案时,王松苗也表示,检察机关不仅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适用法律关,让正当防卫“挺直腰杆”,还确立了对公民住宅的特殊保护。

  “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不是‘以暴制暴’,而是‘以正对邪’,是法律鼓励和保护的合法行为。”王松苗说,对于正当防卫权的保护,不仅可以有效震慑不法侵害人甚至潜在犯罪人,而且可以鼓励人民群众勇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该出手时就出手”。

  最高检向教育部发出第一号检察建议

  近年来,性侵、拐卖、虐待、伤害未成年人犯罪持续多发,去年起诉50705人,同比上升6.8%。

  “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是一项未来工程,我们举全国检察机关之力保护‘祖国的花朵’,在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王松苗说。

  以最高检抗诉的齐某强奸、猥亵儿童案为例,王松苗说,齐某从有期徒刑十年被改判无期徒刑后,最高检还认真分析此类案件中反映的问题,向教育部发出建院以来第一号检察建议,同时请各省级检察院结合实际撰写检察建议,送给主管副省长和教育行政部门,并附送最高检的检察建议,共同推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教育部高度重视,专门部署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并正式回函最高检,拟会同检察机关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校园安全的顶层设计。25个省区市党委和政府领导同志对落实检察建议作出批示。目前,性违法犯罪人员从业禁止、校园性侵强制报告、女生宿舍封闭管理等制度正在落实。”王松苗说。

  此外,在内设机构改革中,最高检和各省级检察院均专设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机构,系统做好司法办案、犯罪预防、权益维护工作。

责编: 陶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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